为全面加强对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和消防职业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催促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履行主体职责,实在进步消防技能服务水平,依照国家消防救援局和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一致布置,依据《江西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举动计划(2024-2026年)》有关要求,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决议自
1.在“社会消防技能服务信息体系”(以下简称“国家体系”)录入收效的消防技能服务安排,以及排查发现未经过“国家体系”录入收效但实践从事消防技能服务活动的消防技能服务安排,由属地消防救援安排安排而且展开100%查看。
2.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服务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消防救援安排依照不低于10%的份额做监督检查。其间,未自动录入“江西省社会消防技能服务信息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省体系”)的项目必查。产生有人员逝世或许形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火灾,由安排事端查询的消防救援安排对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在起火单位(场所)展开的消防技能服务活动施行倒查。
3.履行“逢查必检证书”准则,结合“双随机、一揭露”监督检查、专项查看工作,核对消防技能安排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状况;核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1.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执照的经营规模是否载明“消防技能服务、检测、维保、评价”等内容;
9.书面定论文件是否经技能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一起加盖安排印章;
10.消防技能服务安排是否将一切签定的消防技能服务(维保)项目录入“市体系”;
11.消防技能服务安排是否将一切消防技能服务(维保)活动经过“市体系”进行全过程录入;
12.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出具的定论性文件是否经过“市体系”推送社会单位并及时整改。
1.消防技能服务安排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件是否真实有效、信息是否录入“国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