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8月初,受台风“杜苏芮”影响,华北、黄淮等地出现极端降雨过程,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北京、河北等地受灾严重,部分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影响。
如何为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昨天(30日)下午发布3件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纠纷典型案,以指导各级法院审理好相关案件。
今年8月7日,北京门头沟区受灾群众都在忙着灾后重建,小樊却跑到法院递诉状,请求将与小高的婚生子抚养关系变更至自己名下,她为什么这么着急?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马冬梅介绍说,小樊与小高离婚后,原协议约定婚生子由小高抚养,在门头沟区斋堂镇生活。因受灾情影响,小高住所地房屋受损严重,无法居住,年迈父母也需要安置照顾,经济情况紧张,而原告小樊现住所因灾影响较小,更加有助于孩子学习生活。法院迅速组织双方线上调解,从双方经济情况、子女成长重要性等角度,加强释法明理,1小时内就做好了双方工作,就子女变更为由原告小樊抚养及抚养费支付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这个案件从立案到当事人拿到生效文书,全程用时1小时,一纸调解书增强了当事人的安全感,消除了后顾之忧,双方当事人吃下了“定心丸”,也能安心、放心、专心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师晓东说,此案中,法院聚焦受灾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涉灾案件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受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同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统筹考虑未成年人学习便利、生活环境等方面因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足表现人民法院“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
今年7月29日至8月2日,在北京特大暴雨灾害中,老王所住房屋阳台顶棚漏水,导致墙体脱落、壁纸损坏。他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认为系楼上住户室外空调积水渗漏所致,拒绝维修。老王到北京房山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他的经济损失3000元。
房山法院长阳法庭速裁法官阮小英介绍说,调解员在充分了解老王诉求后,立即与速裁法官对接。法院格外的重视,第一时间通过区委政法委协调属地镇政府,联合开展诉前化解工作。法官带领团队勘查现场、查明事实,当天就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为老王修复受损阳台,老王放弃诉讼。经法院回访,目前修复施工进展顺利。
灾后重建任务繁重,涉灾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在稳定人心、修复社会秩序方面具备极其重大作用。说到此案的典型意义,最高法研究室师晓东表示,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是对当事人居住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法院能动司法、靠前服务,找准多元解纷机制在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的契合点,引导群众选择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非诉渠道解决纠纷,仅用时1天就稳妥化解纠纷。形成“快速响应、精准对接、全程指导、跟进回访”的涉灾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值得借鉴。
宁夏某公司向某环保公司索要货款2700万元,诉讼期间,依法申请保全某环保公司价值2700多万元的现金和财产。后双方就解除对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环保公司提供价值相当的房产替换保全、货款分期支付等内容签订调解协议。
北京门头沟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苏晨介绍说,今年7月31日,这家环保公司依照双方的调解协议申请解除对它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当时,我们这里正是突遭暴雨,多条主干道路被洪水漫灌,车辆无法通行,出行严重受阻,但考虑到巨额财产冻结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我们法院依法快速受理申请、作出解除裁定,干警克服困难,在48小时内解除对这家环保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为灾情期间非公有制企业的正常经营提供了司法保障。
恢复正常经营后,这家环保公司第一时间组建抗洪抢险队,并向受灾地区捐赠物资,以实际行动彰显非公有制企业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的责任担当。师晓东说,本次洪涝灾害对部分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法院通过“放水养鱼”之举,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不仅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公司制作经营的影响,也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热情。
最高法要求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全力做好涉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帮助受灾人民群众尽快回到正常状态生产生活秩序,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总台中国之声记者 孙莹)
如何为恢复灾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涉汛矛盾纠纷典型案,以指导各级法院审理好相关案件。